账号:
密码:
还没有账号?注册
返回首页 生活 美食 亲子 婚嫁 | 人才 招聘 求职 指南 | 房产 楼盘 租房 装修 | 汽车 导购 优惠 评测 | 物流 公司 货源 车辆 | 沂蒙 |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沂蒙>正文
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 临沂网
  • 2012年02月16日08:40
  • 新华网
  • 1481次
新华网山东频道2月14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日前出台,这是我国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幼儿园编制标准。这意味着幼儿园教职工没有编制、公办幼儿园无法获得财政支持的现状在山东将成为历史。
 
根据这一标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的核编人员为幼儿园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全日制普通幼儿园的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1:6-1:8,寄宿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为1:5-1:6。实验、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山区、多民族和特殊教育幼儿园,可以在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8%核增附加编制。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编制标准的出台,是山东省乃至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的重大突破,它解决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将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强有力助推器。
 
据了解,山东省有13万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只有约15%的公办幼儿园教师有编制,这些有编制的教师也几乎全部占用的是中小学教师编制。绝大部分的从业人员没有教师资格,也没有身份待遇以及劳动保障。由于人员没有编制,财政没有进入公办幼儿园的通道,公办幼儿园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不得不依靠高收费来维持运营。
(责任编辑:小雯)
分享到:
网友评论更多>>
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点击查看详情
登录(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点击换图
相关阅读:
2012-05-03
2012-05-03
2012-04-24
2012-04-19
2012-04-18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稿件合作 |  人才招聘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咨询电话:0539-6012989 举报邮箱:info@linyi.com Copyright ©2026 临沂市拓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鲁B1.B2-20150019 备案号:鲁ICP备090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