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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在行动】重庆规定举报食品安全犯罪 高奖5万

重庆晨报讯 (记者 袁婧 杜海 实习生 李淼)昨日,重庆警方公布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警方将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为:68722292、68722293,举报邮箱:djspypfz-cq@163.com。警方表示,将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另外,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鼓励举报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违法行为,该局制定举报新办法(试行)。对于重大举报的一级举报等级,该局奖励5万元。

办法明确表示,向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举报本市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单位或组织)可以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提供线索和证据。

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生产加工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产加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等。市民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可打12365举报。

此外,根据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影响程度,举报分为以下四种级别。重大举报: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具有行业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危害后果,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重要举报: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具有区域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危害后果,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较大举报: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属于个别行为,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较严重危害后果,或者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一般举报: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属于个别行为,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一定危害后果,或者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需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

 

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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