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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包修期拟不低于3年 责任可追偿
临沂网 2012-01-17 点击量:776次
  质检总局对汽车“三包”规定第二次征集意见     汽车包修期拟不低于3年     去年9月,质检总局对搁置近7年的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意见,并在10月26日举行立法听证会。昨天,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记者对比发现,此次意见稿将消费者权益扩大了,将生产商义务提到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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