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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要查体两次?
临沂网 2012年12月18日10:17 2901次

  莒南县的李女士在当地办理准生证,可在其户口所在地苍山县南桥镇盖章时却被要求再次查体。李女士不明白,明明已经查过了,为什么还要再查。记者咨询苍山县南桥镇计生办得知,前一次在莒南的查体是看是否未孕,而这一次需要查的项目是是否有生育史。

 

  李女士是苍山南桥镇人,今年8月嫁入莒南县涝坡镇,但是其户口还在娘家。12月4日李女士在涝坡镇计生办办理准生证时按照要求查了体。按照规定,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需要其户口所在地南桥镇计生办签字盖章。但南桥镇计生办派出所却称,李女士查体后才能盖章。

 

  记者17日下午联系了南桥镇计生办的高主任。高主任告诉记者,李女士在莒南的查体是查当前是否怀孕,而在户口所在地南桥镇查体则是查是否有生育史,两者不是同一个项目。高主任还说,检查是否有生育史这是全市的统一规定,是为了规避非婚生育、未婚先孕的一个措施。   本报记者 崔洪英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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