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意见》提出,重点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职业培训,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终身培训制度。“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全市技工院校每年培养高级工人数达到5000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000人。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各县区应建立统一、合理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参训人员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刘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