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日前,我市下发《关于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公布了2012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以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15%作为基准线。
《通知》规定,以2011年全市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53元为基数,确定今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可根据这个指导线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与上线区间内增长工资。
同时,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困难、当年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低于下线的水平安排工资增长,也可暂不增加工资。
记者获悉,对不同经济类型企业实行分类调控政策。竞争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当年实发人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我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效益等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
记者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