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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有保障 每人每月最少领450元补助
临沂网
2012-12-11
鲁南商报
1359次

    10日,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三无”人员将享受多项福利。


  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重症病人(含精神病人)。“之前显示临沂共有城镇‘三无’人员1300多名,目前,最新数据仍在进一步统计中。”临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在生活保障方面,此前城镇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只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市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


  “目前,各个县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分别为每人每月340元、300元,这意味着,从2013年元旦开始,全市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将领到510元、450元补助金。”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对社会散居城镇“三无”人员,按身体状况能够自理、介助、介护三个档次,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小时、20小时、30小时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向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购买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城镇“三无”人员的丧葬料理本着保基本、有尊严和文明节俭的原则进行。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其丧事由其生前所在街道、居委会料理。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其丧事由福利院料理。除上述待遇外,全市城镇“三无”人员现享受的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其他相关待遇不变。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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