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临沂市公路局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临沂市公路局开展六项重点活动,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
一是开展营集中宣传活动。在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公路两侧、对外办公场所等地张贴宣传标语、挂图,发放宣传手册,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
二是开展学习《条例》答题活动。印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试题和学习参考资料,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提高学用水平。
三是组织《条例》大家谈活动。在市局网站将开辟《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大家谈活动专栏,邀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学习体会,谈思路措施,谈经验做法,并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座谈讨论会等活动,使干部职工能够交流学习经验,畅谈心得体会。
四是开展《条例》教育培训活动。邀请参与《条例》制定的专家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确保全系统理解和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五是开展《条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展板、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答疑等形式,开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六是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在临沂电视台《马上就办直通车》栏目,开展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专题系列报道,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发表署名文章,广泛开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