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管理部门可根据按行业大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字样;对已被社会普遍接受或被有关部门认可,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一般性物流经营项目,工商部门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简化连锁经营证照办理程序。道路运输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均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对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物流项目,项目立项下放到县区,简化立项程序。市重点物流业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一半。
优化企业运营环境
经市政府确认的重点物流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属行政性收费的除工本费外,其他费用免收;属经营性收费的,按下限的50%收取。城市配套费依照企业实际使用情况按单项核算征收。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地交通实际状况,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与通行规定,通过建立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货车通行证制度,适度放宽对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限制,增强城市物流网络的配送能力。
保障建设用地
把物流业重要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物流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设定,出让金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允许对物流企业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租制,使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承租权,逐年缴纳租金,以减少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
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持
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若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统一使用快递业务专用发票。对入驻规划的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扩大物流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物流集团来汴发展,对新引进的物流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