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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交通安全将统一管理 划归省公安厅

2012年06月20日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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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了在高速公路遇有恶劣天气、恶性交通事故时统一快速指挥调度,山东省确定由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全省高速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不再由各地市交警多头管理。

 

  “目前,同一条高速公路经过不同的地市,其交通安全就有好几个地方的交警分头管理,经常是出了事故顾头不顾尾的,很可能出现跨地市的交通拥堵。”山东省高速公路路政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调整后,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将由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对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人员实行垂直管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置以属地管理为主。据介绍,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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